历史沿革
盐城是中国东部沿海开发利用较早的地区之一。
新石器时代,黄海之滨,淮河两岸,射阳湖畔,已有盐阜人民的远祖在这块狭长的土地上孕育了盐城的远古文明。
西周前为“淮夷”地;战国时期,先民们利用近海之利“煮海为盐”;秦汉时代,境内“煮海兴利、穿渠通运”。
西汉武帝元狩四年(前119年),朝廷将古射阳县东部靠黄海的一部分
划出来单独设县,因这里遍地皆为煮盐亭场,到处是运盐的盐河,故称盐渎县。其时有县无治,由射阳丞(今宝应县)代管。
三国时,曹操令江淮民西迁,废盐渎县。
西晋复县。
东晋安帝义熙七年(411年),盐渎因“环城皆盐场”而更名为盐城。
北齐时于盐城设射阳郡,陈时改为盐城郡。
隋大业末年,江淮农民起义军领袖韦彻据盐城称王立射州,分为射阳、新安、安乐3县。
唐初,废射州,复置盐城县,属楚州;乾元元年(758年),置盐城监以管楚州盐务。宋代,盐城属楚州。
元末张士诚率盐民起义,建立大周政权,前后坚持了14年,是震撼和瓦解元朝腐朽统治的一支重要力量,*后在平江(今苏州)称吴王。
明朝,盐城属南京(南直隶)淮安府、扬州府;朱元璋“洪武赶散”(古称“红巾赶散”),苏州、松江、嘉兴、湖州、杭州等地4000余无田农户迁往江北,一部分落户盐城。
清初,先属江南省,后划归江苏省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建阜宁县。
民国期间,民国年间先属淮扬道,后废道隶省,境内先后设江苏省第十行政督察区、江苏省盐城行政督察区、江苏省第六行政督察区,驻盐城县,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10月,东进北上的新四军与南下的八路军在白驹狮子口会师,成立了华中总指挥部。皖南事变后,新四军在盐城重建军部。民国三十年(1941年)9月,成立盐阜区行政公署。辖盐城、盐东、建阳、阜宁、阜东、淮安、涟水7县和涟灌阜边区办事处。次年,涟灌阜边区改建射阳、滨海2县。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10月底,盐城获得解放。
1949年4月21日,盐城专区辖盐城、射阳(由原阜宁、盐城的串场河以东,射阳河以南的部分地区组成,县人民政府驻合德镇)、建阳(由原阜宁、盐城的串场河以西及皮岔河以北的地区所组成,县人民政府驻湖垛镇)、阜宁、淮安、滨海(由原阜宁、涟水、灌云3县各一部分地区组成,县人民政府驻东坎镇)、涟东(为原涟水盐河以东的部分地区,县人民政府驻大程集)7县。专员公署驻盐城镇。
1950年1月11日,原扬州专区的东台、台北2县划归盐城专区。同年撤销涟东县,并入淮阴专区的涟水县。
1951年7月11日,台北县改名为大丰县,建阳县改名为建湖县。盐城专区辖8县。
1953年1月1日,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,设盐城专区。盐城专区辖盐城、淮安、滨海、阜宁、射阳、建湖、大丰、东台8县。1954年,将淮安县划归淮阴专区。盐城专区辖7县。
1966年,以滨海县中山河以北地区设响水县(驻响水镇)。盐城专区辖8县。
1970年,盐城专区改称盐城地区,辖盐城、响水、滨海、阜宁、射阳、建湖、大丰、东台8县。
1983年,撤销盐城地区和盐城县,设立省辖盐城市